数技经系2020年学位论文答辩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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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数技经系 2020 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在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般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视频答辩作为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的应急方案。

  为使视频答辩在合规、真实、公开、完整、可查的基础上进行,达到与现场答辩的同等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视频答辩必须在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为了降低答辩组织工作难度,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让答辩委员适当集中于同一场地。同一培养单位应选择使用统一的视频答辩软件平台。

  二、 培养单位根据我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论文答辩的要求,确定视频答辩日期。答辩秘书将“答辩委员聘书”(可包含“评阅专家聘书”、答辩人学位论文“评阅书”等)发送答辩委员,并与答辩人沟通答辩具体事宜。

  三、为确保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答辩人须在单独空间独立答辩(通过摄像头验证)。视频答辩须按现场答辩议程进行。在答辩委员讨论阶段,答辩人和旁听人员应退出会场(答辩秘书是否需要退出会场,由答辩委员会决定)。

  四、答辩人、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全程开启摄像头。在答辩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接听电话,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的,须经答辩主席同意。未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任何人不得对答辩过程录音录像。

  五、培养单位需遵从匿名投票原则选择合适的投票表决方式,供答辩委员会在视频答辩投票表决阶段使用(社科大网络中心提供一套网上投票系统供培养单位参考)。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必须在答辩会结束之前进行,不得事后投票。如采用网上投票方式,必须保留截图佐证投票过程真实有效。

  六、在视频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采集关键画面截图 10 张以上,收集保存答辩表决结果、答辩决议、电子签名等材料。

  七、若出现网络、技术问题导致视频答辩中断而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答辩委员会应合议做出情况说明,并及时上报。待问题解决之后,重新安排答辩。

  八、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视频答辩工作,在既不影响疫情防控又不降低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答辩工作,确保视频答辩具有与现场答辩相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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